同學們好:
附檔為106-2企業管理學系暨運籌管理研究所五年修讀學碩學位申請錄取名單。

請參考下列注意事項:
1. 被錄取為本系準研究生之學生需依本系相關規定,公告錄取後,大四至少需選修本系一門碩士班課程,所有選修課程免繳學分費。若未於大四下加退選前完成,則取消其資格,由備取同學依序錄取。
2. 本系準碩士研究生必須於第八學期(含)之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碩士班入學甄試、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,通過甄試、考試或境外生入學管道者,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之資格,其報到、註冊及保留入學資格等事宜比照碩士班招生錄取新生相關規定辦理,入學後之修業規定,悉依本系所規章辦理。
3. 企研所、運籌所每學年至多五名之準研究生可獲大四期間學雜費減半收取,俟通過本校碩士班入學甄試或考試後,獲減免之資格名單另行通知。
4. 成績優異者得另依本校優秀學生留校升學獎勵辦法申請獎學金。